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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14:25      浏览:

各系:

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籍管理暂行条例(试行)》中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现将转专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条件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且能提供确凿证明证实转换专业之后更能有效发挥其特长并培养成才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经学院认可,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可申请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二、 不能转专业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予转专业;

2、只招生理工类学生的专业不允许文史类学生转入;

3、艺术类、春季高考类及专升本类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三、 组织考试

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转,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转专业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考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00——9:30《高等数学》

2017年2月25日上午10:00——11:30《大学英语》

考试地点:文二教A603教室

四、 要求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于2017年1月3至2017年1月9日报到各系教务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各系汇总后报到教务部。

五、 注意事项

1、由于受到教学资源的限制,学院将严格控制转入各专业人数,望转专业学生综合考虑;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慎重选择所报名的专业,经批准后将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附件1: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16级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表.xlsx

教务部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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