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贯彻落实一流课程建设推进计划,推动学校课程建设的优化升级与规划布局,对标教育部“金课”的“两性一度”的建设标准,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与推荐计划
本年度山东省建设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800门左右。学校总体限额推荐4项。在遴选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工作基础之上,学校将立项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相应建设。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此次申报推荐课程须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限定条件
1.教学周期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申报层级、类型及人员要求
(1)首批通过认定的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级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
(2)首批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二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文件保持一致,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3)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号)和省教育厅申报文件的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二)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和高质量,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三)各教学单位在推荐课程时应考虑已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中相同或相似课程的数量,避开已建设数量较多的课程。同时建议参考省级一流课程建设的剩余数量,结合我校的建设基础,适当调控五类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比例。
(四)由于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在未来合格评估中具有很大的支撑作用,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组织申报的情况将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单位的年终考核体系。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教学单位在5月26日前统一将课程申报书、支撑材料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申报书请以课程名称+申报类型+学院(部)+负责人姓名命名,支撑材料请以课程名称命名,汇总表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发至信箱wyp1944@126.com;纸质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请交至三教S425室。
(二)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推荐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后,再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相关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附件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附件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5.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6.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数量统计(仅供参考)
附件7.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仅供参考)
附件8.首批山东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仅供参考)
附件9.文经院字[2020]12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