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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的通知
2021年05月29日 15:00      浏览:

学院

现在开始征订2021-2022学年第学期(季)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必须严格按照文经院字[2020]62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暂行规定》和文经院字[2020]63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发放与管理办法》(附件1、2)执行。自编(含参编)教材应按程序进行申报,评审通过后方可选用。不得选用外文直引教材、非正规出版社和包销公司教材。

二、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3)。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按马工程教材内容进行授课,不得要求学生另行购买其它教材用于课堂教学。

三、订购的教材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选取,同一课程使用同一种教材,杜绝教师随意选用教材。如更换教材,需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附件4),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若某课程教师授课不需要教材,请书面写明原因,报送到各学院教务备案。

学生所用教材由开课学院负责选订和填报,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均按班级实际订购数量填报,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数据报给教材科。由其它学院开课的将本学院教材人数及学生名单及时报送到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统一订购既不要漏订,也不要重复订。

教师用书随本次通知一起征订,学校为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的同一任课教师(内聘、外聘,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烟大教师)订购一本教师用书,不提供教师用参考书,如教材版本不变每本教材使用2年。烟大教师给我校上课的,如果大学有同门课程,不给予其订购教材,如果只给我校上课,则给予其订购教材。

五、开课学院要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分配表》逐一落实每门课程的教材征订信息(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使用班级、订数等),这些信息每学期都可能有变更,不能简单地复制往年同期数据。

六、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5)注意事项:

(一)请使用附件中的《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由于每学期都有学生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情况,填表时应核实各班级实际订购人数。

(三)老生一张统计表,新生一张统计表,专升本新生数据请填在老生的统计表内,新生按照系统导出的人数预订。

(四)将纸质版(填表人签字后,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送到王璘老师处)在6月11日前报至三教S458教务处教材科。

七、教务处教材科按各学院上报的教材征订计划进行采购和发放,教材选用单位、填报人以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错订、漏订、重复订、选用教材不当等原因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严谨,按时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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