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在开始征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必须严格按照文经院字[2020]62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暂行规定》和文经院字[2020]63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发放与管理办法》(附件1、2)执行。自编(含参编)教材应按程序进行申报,评审通过后方可选用。不得选用外文直引教材、非正规出版社和包销公司教材。
二、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3)。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按马工程教材内容进行授课,不得要求学生另行购买其它教材用于课堂教学。
三、订购的教材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选取,同一课程使用同一种教材,杜绝教师随意选用教材。如更换教材,需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附件4),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若某课程教师授课不需要教材,请书面写明原因,报送到各学院教务备案。
四、学生所用教材由开课学院负责选订和填报,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均按班级实际订购数量填报,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数据报给教材科。由其它学院开课的,将本学院订购教材人数及学生名单及时报送到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统一订购,既不要漏订,也不要重复订。
教师用书随本次通知一起征订,学校为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的同一任课教师(内聘、外聘,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烟大教师)订购一本教师用书,不提供教师用参考书,如教材版本不变每本教材使用2年。烟大教师给我校上课的,如果大学有同门课程,不给予其订购教材,如果只给我校上课,则给予其订购教材。
五、开课学院要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分配表》逐一落实每门课程的教材征订信息(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使用班级、订数等),这些信息每学期都可能有变更,不能简单地复制往年同期数据。
六、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5)注意事项:
(一)请使用附件中的《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由于每学期都有学生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情况,填表时应核实各班级实际订购人数。
(三)老生一张统计表,新生一张统计表,专升本新生数据请填在老生的统计表内,新生按照系统导出的人数预订。
(四)将纸质版(填表人签字后,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送到王璘老师处)在6月11日前报至三教S458教务处教材科。
七、教务处教材科按各学院上报的教材征订计划进行采购和发放,教材选用单位、填报人以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错订、漏订、重复订、选用教材不当等原因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严谨,按时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